减免企业产品值税17%的25%
减免企业产品值税25%的40%
3名户籍名额引进
根据企业实际情况,由资深顾问出具专业规划方案。
企业基础材料
财政材料
知识产权证书
研发管理资料
税收大幅减免,企业资质全面提升
减免企业产品增值税17%的25%
减免企业产品所得税25%的40%
3名沪籍名额引进
企业资质全面提升
更高品牌影响力
吸引高端人才
鲸鱼知产知识产权(Maizichan) 提醒您:
无形资产评估 报告作为申报国家地方及行业科技奖项的重要佐证材料
根据《科技部 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<科技评估工作规定(试行)>的通知》 (国科发证[2016] 382号、科技部《科技评价试点工作方案》《科技成果评价试点暂行方法》的有关规定各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 不得自行组织科技成果评价 ,无形资产评估工作由 委托方委托第三方专业评价机构进行。)
科技部:科技成果评价将由市场“唱主角”A:(1)符合《四川市高新技术产业化和技术目录》并且完成实验室或中试工作,拟实施生产或试销售的成果转化项目;
(2)企业引进国外成果消化吸收或二次开发,形成新产品新技术的项目;
(3)在四川注册的法人、自然人或拟在四川注册的外省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。
外资企业:
(1)投资国内高新科技成果(或专利技术),在本市实施转化的;
(2)引进国外技术在消化吸收的基础上有创新,并形成技术、新产品;
(3)引进国外尚未转化的高科技成果(或专利),在本市实施转化的;
(4)自行研制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成果。
A:(1)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申请书(简称“认定申请书”)。
(2)相关的证明材料:
(1)与项目相关的知识产权:发明专利证书或进入实质审查阶段的发明专利申请证明材料、实用新型专利证书、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、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证书等。依法经有关部门备案的知识产权独占许可合同,受让、受赠、并购合同等权益关系证明材料。
(2)企业法人营业执照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,特种经营行业的生产许可资质证明。
(3)企业上年度及项目申报前1个月的资产负债表。
(4)项目所形成产品的相关资质:有关检测机构2年内出具的产品质量性能检测报告;有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产品,须提供特殊行业产品生产许可证;属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,须提供强制性认证产品证书。
除以上材料外,项目申报单位可提供其他辅助材料。